12123 免扣分政策对驾驶证有什么要求?
作者:探索 来源:探索 浏览: 【大 中 小】 发布时间:2024-11-19 00:50:51 评论数:
12123 免扣分政策对驾驶证的免扣要求有这些。
首先,分政持有中国机动车驾驶证的策对,不区分准驾车型和营运性质,驾驶只要有记分就能参加,什求但存在一些不能参加的免扣情况。
比如在本记分周期累计记满 12 分或有两次以上满分记录,分政在上个记分周期有两次以上满分记录,策对驾驶证处于实习期,驾驶驾驶人本个记分周期已经减免满 6 分,什求最近三个记分周期有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、免扣酒后驾驶、分政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等情况。策对
另外,驾驶如果当地未实行学法减分举措,什求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、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,参加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情形的,也不能参加。
如果驾驶证在逾期未审验、被扣留、暂扣期间,或者当前记分周期内减免记分满 6 分、存在未完成学习考试申请信息的,同样不能申请。
参加 12123 学法减分,通过网上学习且考试合格的,一次减免 1 分,每个记分周期累计最高减免 6 分。在未达到减免 6 分前不限制申请学习次数,但不能用于减免尚未发生的交通违法记分分值。
参加学法减分,网上学习要连续满 5 分钟计入累计学习时间,3 日内累计学满 30 分钟为一次,学习过程中系统随机抓拍照片并进行人脸比对。
完成学习后 7 个工作日内可以申请网上考试,考试过程中系统也随机抓拍照片并进行人脸比对,考试题型为判断题、单项选择题、多项选择题,以全国统一题库为主,每次考试随机抽取 20 题,每题答题最长时间为 60 秒,答错或未答累计 3 题以上的考试不合格,可在 24 小时内补考 2 次,逾期或补考不合格的需重新申请学习。
如果申请成功之日起 3 日内未完成学习、学习时间达标后 7 日内未参加考试、考试未通过且未在 24 小时内参加补考或者补考又未通过、当前记分周期内未完成学习考试的,申请信息和学习记录自动作废。
在学法减分过程中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的,本次学法减分成绩无效,列入互联网服务平台黑名单,在本记分周期及随后 2 个记分周期内不再允许参加学法减分,3 年内不能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、自助机办理公安交管业务。